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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新县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时间: 2014-05-06 00:00   来源:清新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    
    清新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    
 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本中心编制了《清新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(http://www.qingxin.gov.cn)上查阅本《指南》。
     一、机构职能
    
    (1)承担本区公房、所管辖市场的租赁、管理及维护工作。
    (2)合理安排公房及所管辖市场等资产处置收益。
    (3)承担本区住房保障相关工作。
    (4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     二、内设机构
    根据上述任务,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设3个股,下设6个机构,均为副股级。
    (1)人秘股
    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开展工作;承担本单位的会务组织、文电处理、档案资料、信访保密、宣传统计、财产财务、安全保卫、计划生育以及组织人事、纪检监察、工、青、妇等工作;承担单位后勤管理工作。
    (2)征管股
    按规定协调、指导下属各管理站开展市场设施费和公房租金等收益收缴工作;组织开展市场调查,制订所管辖的市场及公房增收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    (3)基建股
    承担所管辖市场和公房的管理、维护工作;协助做好中心基建规划、工程预结算和工程质量把关等工作;按规定承担住房保障相关工作。
    (4)浸潭管理站
    承担浸潭镇、石潭镇辖区内所属市场和公房租赁、管理及维护等工作;承办中心及当地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    (5)禾云管理站
    承担禾云镇辖区内所属市场和公房租赁、管理及维护等工作;承办中心及当地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    (6)龙颈管理站
    承担龙颈镇辖区内所属市场和公房租赁、管理及维护等工作;承办中心及当地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    (7)太和管理站
    承担太和镇辖区内所属市场和公房租赁、管理及维护等工作;承办中心及当地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    (8)太平管理站
    承担太平镇、三坑镇、山塘镇辖区内所属市场和公房租赁、管理及维护等工作;承办中心及当地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    (9)清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市场中队
    在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指导下,承担中心所管辖市场日常管理工作,维持正常市场秩序,确保市场正常运作;承担清新县新大地水果市场征管工作。
     三、公告通告
     主要是:本中心公告、通告等,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相关信息。
     四、公开形式
     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。本中心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://www.qingxin.gov.cn。
     本中心可能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:通过政府公报、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、广播、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;
     五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
     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:
     清新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
     办公地址: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29号
     邮政编码:511800
     办公时间:8 :00- 11 :30 ,14 :30- 17 :30 (工作日)
     联系电话:0763-5810043;传真:0763-5815843
     电子信箱:523355572@qq.com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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